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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介绍
2009-07-30 05:07  文章来源:驻以色列使馆商务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以色列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介绍

一、以色列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现状

伴随着国际能源价格的不断上涨和传统能源带来的严重环境问题,世界各国纷纷开始探索更为清洁高效的新型可再生能源,以色列作为一个自身几乎没有任何常规能源资源的国家,在提高现有能源利用效率和研究开发新能源方面积极探索,目前已经开发出许多新的替代能源,在推动人类摆脱碳基燃料的努力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以色列自几十年前即率先开始利用可再生能源,目前以色列家用热水的90%是采用太阳能热水器,为国家节约了3%的进口矿物能源。此外,通过使用改进的光电转换板,其阳光转化为电能的效率已经达到14-22%的世界先进水平。近年来,以色列年均太阳能热水总功率高达82.4亿千瓦时,是全球人均太阳能利用率最高的国家。

目前,以色列已有100多家公司拥有较为成熟的利用可再生能源的先进技术,涉及太阳能、风能、地热、生物燃料、海浪能源、核能等门类广泛的新能源领域,并在太阳能、地热等方面具有全球领先水平。例如:位于以色列内盖夫沙漠的Solel太阳能项目所规划的150兆瓦太阳能工程,将为以色列5万个家庭提供电力,该公司技术还被应用于美国莫哈韦沙漠的九个发电厂,发电量总计高达350兆瓦;被公认为利用地热发电全球领先企业的以色列Ormat公司,已经与全球多家电力公司签署协议,使用其获得认可的地热技术,到目前为止该公司已建造和提供的地热电力设备装机容量超过800兆瓦,且公司自身还经营着总计约370兆瓦的地热发电设施。包括Ormat在内的以色列公司出口到国外的能源技术的价值已经达到几千万美元,而且这一数字仍在快速增长。

二、以色列新能源开发的优良环境

以色列拥有广泛的技术基础,其高素质的人力资源、雄厚的科研实力和先进的企业管理文化,使以色列企业在规模较小的本土市场上能够快速而高效地完成技术向生产的转换。在政府政策鼓励和市场风险资金投资充足的推动下,以色列新型能源企业发展迅猛。

()积极探索的学术科研机构

探求可再生能源一直是以色列学术界的重点研究方向,以色列七所大学以及多个学院和政府研发中心早在20多年前便已经开始了此项挑战。经过不懈努力,近年来许多学术研究团体和私营公司已经找出一些利用现有知识来创造可持续能源的方法。例如Sharav Sluices公司独特的塔式技术原型和随后进行的递增研究,可以从干燥的沙漠空气以及微咸水或海水中获得低成本的电力,与此同时,还能以低于目前方法一半的成本进行海水脱盐。Engineuity公司开发的一种装在内燃机驱动的车辆上的独特制氢技术,克服了与氢相关的所有电流故障,拓宽了混合动力汽车的开发研究方向。

研究可再生能源的学术力量

研究中心

研究重点

内盖夫本古里安大学

沙漠环境,干燥土地农业和太阳能

特拉维夫大学生态与环境研究学院波特中心

大气、水和海洋污染;废水循环利用;

公共与环境健康问题

魏兹曼科学研究院

水、大气污染,气候变化和能源研究

以色列理工学院环境与水资源工程研究中心

水质与处理,废水处理与重复利用,大气污染,

环境化学与微生物学,以及固定废弃物处理。

(二)风险资金和科技孵化器是技术转化的重要推动力量

以色列是全球风险资金最活跃的国家之一,以企业每年吸引近百亿美元的外来风险投资,其中包括通讯、医疗、生物科技和新能源在内的各类高科技创业企业更是风险资金的关注重点。此外,以色列拥有数十个由政府资助的科技孵化器,这些科技孵化器为1500家左右的初创公司提供支持,许多这类公司正在研究开发清洁技术,其中包括GreenTechAll Ashkelon Technological IndustriesKinarotYozmot HaEmekMeytag公司等。拥有从生物燃料中产生出电能技术的以色列Genova公司,是研究替代能源中排名进入Red Herring欧洲百强企业之一。

这些企业及其清洁技术项目贴近现实,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和经济效益,一经开发即能引起投资商和商业集团的兴趣,能及时实现商业化。例如,近日Altshuler Shacam共同基金向位于海法的L.N.创新技术公司投资了400万美元,并将其更名为生态循环(Eco Cycle)公司。

(三)鼓励新能源的相关立法

2002年以色列政府做出了一项重要决定,将可再生能源引入到电力部门,并对使用可再生能源电力的用户实行一定金额的补贴,该决定有力地促进了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此外,以色列现行的环境立法包括保护自然和自然资源(空气、水和土壤)的法律,减少和预防环境损害(防止空气、噪声、水和海洋污染)的法律,以及安全处理沾染物和污染物(有害物质、辐射和固体及液体废弃物)的法律等,对鼓励使用更加节能高效且低污染的新兴可再生能源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以色列涉及可再生能源的政府主管部门和代表性行业、企业

(一)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商、协会等:以色列基础设施建设部、以色列工贸部首席科学家办公室、以色列工业研发中心、以色列出口和国际合作协会、以色列风险投资中心等部门和机构。

(二)高校、研究机构等:以色列魏兹曼科学研究院、内盖夫本古里安大学、特拉维夫大学、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等。

(三)代表性企业:

1、太阳能利用方面:Solel太阳能系统公司http://www.solel.comCHROMAGEN太阳能系统公司http://www.chromagen.bizEDIG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edig.co.il/等。

2、生物燃料方面:GreenFuel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GreenFuelOnline.comBF农业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bf-ag.com)、Galten生物燃油公司http://www.galtengroup.com/

3、地热企业:Ormat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ormat.com

4、风能利用:Elspec公司http://www.elspec-ltd.com/IQwind公司http://www.iqwind.com/Technospin公司http://www.tswind.com/

四、关于加强中以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合作

(一)增进双方了解,引进以色列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

目前,以色列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在我国已拥有较高的知名度,但由于种种原因,双方企业仍缺乏了解,尤其是我国企业出于对以色列安全形势的担心,在同以色列合作方面不够积极。建议进一步增强两国政府有关部门、中介组织和企业之间的互访、合作和交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双方企业和人员参加对方组织的各类展会、研讨会,搭建沟通平台,互通有无,增进了解,扩大以色列先进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向我国的出口和转移。

(二)加强两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发合作和学术交流

以色列拥有良好的投资研发环境,许多大型跨国公司均在以设有研发中心。今年1月以色列副总理兼工贸部长埃里·伊萨伊访华时,与我达成了共同促进中国企业在以设立研发中心的合作意向。应鼓励我有关企业利用以色列的研发优势,提高我企业在可再生能源领域的研发水平。此外,以色列各大高校的科研水平较高、项目丰富,与我国部分大学联系紧密,且与我国中西部广泛的待开发地区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合作潜力巨大。例如,我国进行援外活动中开展的农村沼气设备应用普及教育,即引起了以色列方面有关专家学者的注意,并曾派代表参加学习,为两国科技人员交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三)加强两国企业在孵化器和风险投资领域的合作

以色列的孵化器和风险投资对促进以可再生能源企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有几个以色列风险投资基金已经进入我国运作并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对此,我企业一方面可参与风险投资运作,对有潜力的以色列合作项目和种子企业进行孵化和投资,另一方面,我企业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如有合适项目,也可寻求以色列风险投资的支持。

(四)促进以色列可再生能源企业对华投资

以色列在可再生能源领域专利数量众多,却又面临本土生产成本高、市场规模小等问题,我国良好的综合投资环境和广泛的市场前景对许多以色列企业非常具有吸引力。同时,以色列生产制造成本较高,目前对华投资意愿比较强烈,我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企业要适当加大对以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吸引以色列企业对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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