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以色列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conomic and Commercial Office of the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State of Isr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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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搭桥促进中以清洁技术领域合作

随着中以经贸关系的迅速发展,两国政府间合作日益密切。20179月,中国财政部长肖捷与以色列财政部长摩西·卡隆 (Moshe Kahlon)在北京共同签署了中以清洁技术财政合作议定书,总额3亿美元。该协议的签订将中以经济合作拓展至先进农业技术、智能绿色能源技术等环保科技领域。

此次协议为中以两国自2005开始的政府贷款合作的延续,此前双方共签署了三份财政合作议定书和一份农业节水项目财政合作议定书,总额共计26亿美元,累计生效项目330余个,涉及医疗卫生、农业开发、教育培训、水处理以及其他高科技领域等多个行业。

根据该合作议定书,以色列政府将向中方提供优惠贷款,用于引进以色列先进技术和设备,支持中国清洁技术领域的项目建设,主要项目申请要求如下:

涵盖领域:在中国实施环境友好型技术、农业技术、清洁和智能能源技术领域项目所需要的任何规划、技术、设备、服务、人工成本和土建。

以色列成分要求:农业项目最低50% 其他项目最低30%

贷款期限和利率:1. 长期融资贷款:最高为项目总金额的85%,期限 12年,宽限期3年(含),固定年利率 3.3% 2. 预付款贷款融资:至少为项目总金额的15%,期限18个月内分3次每本年等额偿还一次,固定年利率 1.5%

投标人资格要求:1. 最低注册资本:项目总金额的15%200万美元中的较低者;2. 从业经验(不限于中国), 至少完成两个类似项目;其中项目最小合同金额不低于项目总金额的50%

新一轮项目申请预计于2018年第二季度正式开始,有关申请流程和文件要求等相关细节,请咨询各地发改委及财政局。